2006年6月6日

不經一事,不長一智

一、病原:病毒(人類乳突病毒的一種)
二、傳染途徑:接觸傳染(感染傷口處)
三、感染部位:手、臉、頸、足
四、類別:
尋常疣:膚色或褐色,表面粗糙。0.2~1 cm
扁平疣:膚色或淡褐色,表面平滑,好發於臉部。0.2~0.5 cm
足蹠疣:根部深深植入足底或足趾內,表面呈圓形,十分粗糙。似雞眼。0.2~2 cm
絲狀疣:細絲狀,發於面部、頸部、下巴、眼瞼。
五、治療方式:除去或殺死病毒。
液態氮冷凍治療、電燒治療、外科切除、三氯醋酸藥燒、治疣液、二氧化碳鐳射、局部注射
人體可花數年對此病毒免疫
六、注意:不可碰觸患部,以免傳染到身體其他傷口。
七、預防:避免赤腳著地、共用拖鞋等


所以現在就乖乖擦藥吧!
該不會是在遊泳池被傳染的吧......
下去考個50公尺應該不會散布太多病毒...?
反正是低傳染性嘛......(逃)

=====回應=====

啊啊
我國小有長過,在腳上
大概是在公園裡赤腳感染的
被液態氮弄得超痛的...

貓咪 於 June 14, 2006 09:30 PM 回應 |

我也長腳上
腳底的那種深的....orz

話說那醫生診斷下得快到讓我懷疑
有這麼好判斷嗎?

mengyaw 於 June 16, 2006 12:26 AM 回應 |

長在腳上真的很麻煩啊...走路會壓到

好像是很好判斷吧
大概是因為特徵很明顯
我記得那時候醫生好像也是看一看就說是長疣

貓咪 於 June 17, 2006 02:44 PM 回應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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